房地產交易虧損 別忘申報

發佈時間: 2004-04-19 18:13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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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 本報記者郭文平 報稅時,特別扣除額也可利用。特別扣除額包括:薪資所得、財產交易損失、儲蓄投資、殘障特別扣除額及就讀大專子女學費等。 網路先前盛傳今年薪資特別扣除額調降是變相加稅,不過國稅局說,這只是網路謠言,今年薪資特別扣除額每人仍為7萬5000元。薪資所得沒有達到7萬5000元者,以全年薪資全數扣除。 去年出售財產交易有虧損民眾,千萬不要自認倒楣,報稅時可申報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,但所謂的「財產」只限房地產,不包括股票。交易虧損可在當年度申報的財產交易所得範圍內扣除;如果當年度沒有財產交易所得,或扣除不足,則可在以後三個年度內的財產交易所得中逐年扣除。 每年都有不少人向國稅局問財產交易損失怎麼申報扣除?國稅局人員說,財產交易損失最重要是保存交易單據,包括原始買賣契約書、收付款紀錄證明、契稅、印花稅、代書費、規費... 等。保存好相關單據,在報稅時附上證明。 除財產交易損失外,本人、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持有的公債、公司債、金融債券利息、金融機構存款的利息及儲蓄性信託資金收益及上市公司股利等,在27萬元內也可免稅,超過部分則要課稅。 納稅義務人本人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的教育學費,也可申報教育特別扣除額,每人2萬5000元,以繳稅收據影本及學生證明文件進行申報扣除。但是空中大學、空中專校、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或領有獎學金者不可以申報。 家中有殘障人士,也可申報殘障扣除額,今年標準是每人7萬4000元。適用對象是納稅義務人本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領有殘障手冊或嚴重精神病的病人等。 電話:04-23160106 傳真:04-23130523